非法捕捞?买单5万尾鱼苗放流长江

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立足生态保护,日前,我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渔政部门以及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洪湖市湿地保护局等部门在洪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修复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全程参与增殖放流过程。

当天上午,在洪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郭某某、李某某等15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的14名被不起诉人在渔政部门、湿地保护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了增殖放流鱼苗,共计投放鱼苗5万余尾。该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后,监利市人民检察院首例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生态修复的案例。

增殖放流后,市检察院召开了不起诉决定公开送达会,承办检察官当场对涉案的14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该院表示,开展生态修复活动不仅弥补了郭某某、李某某等15人在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自然保护区鱼类资源数量,保护了生态平衡,起到很好的普法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