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三号通告

监利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第3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3号)、《关于加强冬春季返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1〕2号)精神,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春运期间返乡人员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返乡人员是指1月28日至3月8日春运期间,省外低风险地区以及省内重点行业(包括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检及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和福利机构及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和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来(返)监人员。

二、返乡人员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并第一时间到所居住的村(社)报备。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持村(社)报备证明,到就近医疗机构展开核酸检测,费用减免50%;未报备的由村(社)对其进行教育,并督促开展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三、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监人员,一律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所有费用自理。

四、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来(返)监人员,未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且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一律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所有费用自理。

五、省内其他人员(除重点行业人员外)应当持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应当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六、返乡人员在返乡后应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两次自我监测体温,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并在第7天和第14天自费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七、境外及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监人员,集中隔离期满后实行14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应实行一人一房,与家人分开,未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不得外出。

八、对违反居家健康监测或居家隔离规定的人员,一律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监利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