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利市容城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市容城城区9条道路确定为机动车停车秩序严管道路,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江城路等9条道路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管道路,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全天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
二、在严管道路机动车违法停放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对于经提醒纠正后仍不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将其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三、本通告自2022年5月2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监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