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零容忍!

关于严禁寒假期间开展违规培训的

公  告

寒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 根据中央、省、市“双减”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经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监管工作做如下公告:

1、各监管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对辖区培训机构开展日常巡查,对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严肃查处。

2、严禁培训机构以任何名义组织开展违规培训活动,严厉打击以“托管”、“一对一”、“研学”、“私教”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对在职教师参与的培训活动要以“零容忍”的态度,迅速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3、各学校要在假期前、假期中全覆盖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孩子成长过程,正确对待孩子学业。严禁教师开展一对一培训或者指使、授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一经发现,将严格追责问责。

4.各家长要审慎选择校外培训,不要跟风攀比,妥善安排好孩子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避免给孩子增加过重负担。

寒假期间,只要开展学科培训就是违规行为,属于严厉打击的范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活动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监利市教育局——0716-3322739。

荆州市教育局——0716-4132863。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12日

学科类培训政策告知书

2021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从全局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双减”工作目标:“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制定了许多落实政策,赋予学科类培训机构 “非营利性”的公益属性,“做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的定位。为了使政策家喻户晓,有利于贯彻落实,现将政策要点告知如下:

1、数量只减不增。不再审批新增学科类培训机构。现有证照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重新审批,分类登记。

2、培训“非营利”。凡是学科类培训机构,要统一登记且只能登记为“非盈利性机构”。也就是说,学科类培训机构主办者不得从培训机构取得投资回报,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所有财产,主办者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收费坚持公益属性。一是实行政府定价,公示收费,接受监督。二是限制预收额度。预收培训费不得超三个月或60课时。三是培训资金第三方存管,银行专户储存,按次付费。

4、办学条件有底线。不得使用民宅;使用面积至少达到300平米;取得消防合格证;校长必须有任职经历或资格;预存10万元风险保证金。

5、培训服务有规范。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工作日内的培训不得晚于20:30。培训机构不得高薪聘请学校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6、从重从严查处违规培训。对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比如证照不全的机构,非学科类机构开展学科培训的,由市场监管局会同其他部门顶格处罚。

7、分类审批管理。依法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支持体育、艺术、科技类校外培训。区分学科、体育艺术、科技等类别,分别由教育、文化体育、科技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分类制定准入标准,严格审批。未经审批发证,一律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监利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