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
在监利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
市法院、公安、司法、商务等部门的
共同见证与参与下
一起长达六年的执行案件
执行完毕
案件由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与监利市上车湾镇红南桥加油站合同纠纷一案,由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4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监利市上车湾镇红南桥加油站依法向原告中国石油公司移交加油站所占面积1763.65平方米土地、营业房及其他辅助设施、构筑物等。但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及时履行相应义务。经荆州中院指定和中石油公司申请,监利法院于2015年11月12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案件执行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且对执行标的土地面积存在重大误解,经过多次协商、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监利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资产移交并终结了该案的执行工作。然而,双方在移交后再次因资产权属和使用问题发生纠纷,且经多方调处未果。监利法院执行局多次到实地勘验,组织多部门调查核实涉案标的面积、数量和经营情况,多次组织矛盾双方进行协商。
为深入落实“双优化”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行动,切实解决问题。12月31日上午,在监利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监利法院联合市公安,司法、商务等部门就“红南桥加油站”案件开展执行联合行动,组织双方进行了资产确认和移交,经过近8小时的现场测量、清点、协商,这起长达6年的纠纷终得化解,“红南桥加油站”案最终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