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整治开始,将持续到......

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

通   告        

为了维护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和公安部门“减量控大”工作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以下简称“两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长期

二、整治范围:监利市全境

三、整治对象:

1、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

2、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

四、整治重点:

1、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两车”上路行驶;

2、严禁假牌、套牌、未年检、非法改装和已达报废标准的“两车”上路行驶;

3、严禁“两车”驾驶人酒驾、醉驾、毒驾;

4、严禁“两车”违法加装遮阳伞和遮雨棚;

5、严禁“两车”违法载人;

6、严禁“两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

7、严禁“两车”闯红灯、逆行、超速、随意变道、随意掉头、不靠右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8、严禁“两车”乱停乱放。

五、整治措施:

1、无牌、无保险“两车”上路一律扣车。无证驾驶属机动车范畴的“两车”一律拘留。

2、假牌、套牌、未年检“两车”上路一律从严处罚。

3、上路行驶的拼装、报废“两车”一律强制报废。

4、对驾驶“两车”存在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理。

5、“两车”安装遮阳伞和遮雨棚的一律强行拆除。

6、对“两车”违规载人的一律从重处罚。

7、驾驶“两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随意变道、随意掉头、不靠右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理。

8、对不按规定停放的“两车”,一律强制拖移。

9、驾驶未列入国家产品目录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车辆一律扣留。

10、对不服从管理、冲岗等妨碍执行公务的,一律呈请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立刑案查处。

监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0月21日

现场整治☟      

骑行安全  从“头”开始

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速度快、性能差、保护措施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会极其严重,大多数造成头部受伤。因此,保护头部对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非常重要。

实践证明,安全头盔对驾乘人员的头部具有很好的防护作用,在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摔倒或撞击时,避免或减轻对头部的伤害。如果不戴头盔发生事故时,将会对头部造成直接的伤害,死亡率或致残率大大增加。

选择头盔时要兼顾安全性和平衡性,头盔重心离头部越近舒适度越高,当头盔受到强烈冲击时,头盔内部柔软的泡沫隔套可以避免伤及头部。佩戴头盔时,要把搭扣扣好,不要为应付警察叔叔检查才佩戴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