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9号)

监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9号)

当前,由境外输入的新冠病毒已在国内持续变异并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竣,我市已全面进入疫情防控战时状态。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市在境内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立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点,对所有来监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21年8月8日14时起,对各高速公路出入口实施管控。关闭白螺、新沟、汪桥、分盐高速公路出入口,在监利、监利北和朱河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点。

2.在我市国省道市域交界处设立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点。

3.所有来监车辆及人员一律严格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证明,测量体温。

4. 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及人员一律劝返。确需进入监利的,必须提供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证明,采取点对点方式将其交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严格按程序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5. 对于低风险地区车辆及人员登记并核实车辆信息,检查所有随行人员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证明,测量体温,确认“绿码”无异常后放行;对于健康码为 “红码”或“黄码”者一律劝返,确需进入监利的,采取点对点方式将其交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红码”者严格按程序集中隔离(费用自理),“黄码”者实行居家隔离、闭环管理。

6. 严格管控物资运输车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物资运输车辆,严格按程序检查登记,确认无异常后放行;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目的地为监利的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按程序检测登记,确认无异常后放行;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目的地非监利的物资运输车辆一律劝返。

7. 严格管控疫情期间各类客运车辆(含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出租车、“商务车”)。暂停往返监利市域内外的客运班车;暂停全市旅游包车业务;暂停市内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商务车”。

8. 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接受检查和有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9. 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车辆,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第7号通告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解释,并视疫情变化动态调整。

监利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