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投诉,抽检却合格!为啥?

近日,市市场局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湖北念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小龙虾虾尾”,包装标注的食品执行标准有问题,怀疑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福田寺镇市场监管所在接到投诉举报后迅速介入进行调查,执法人员约谈企业相关责任人,并将投拆的产品送检。

可执法人员发现,该批次的小龙虾尾并没有质量问题,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

监利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寺镇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代友成说:我们对产品抽样,送往湖北省质检院荆州分院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产品符合SB/T 10379-2012标准的规定,属于合格产品。

既然食品并没有安全隐患,消费者投诉的食品执行标准又是怎么一回事?

执法人员再次调查发现,该公司2021年2月5日生产的一批“麻辣小龙虾虾尾”,因印刷错误,使用的是水产类SC/T3113-(2002)标准,该标准需要标注产品的等级,养殖或捕捞区域等信息,投诉产品上并未标注此类信息。

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该公司迅速更换了产品标签。 

湖北念龙食品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负责人董本飞说:公司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将标签存在瑕疵的产品召回,目前,已经整改到位。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随后与诉求人联系,告知相关处理结果。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不构成赔偿条件。

监利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寺镇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代友成说: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对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诉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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