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五巡察组对11家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3月24日开始,用3个月左右时间,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11家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监利市优化营商环境巡察工作方案》规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将于2021年3月24日开始,用3个月左右时间,对市发改局、市政务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科经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11家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巡察期间,市委第五巡察组将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着重了解在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方面存在的系统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着力发现并解决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思想解放不够、服务效率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和其他影响、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为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以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13677182350;

来访受理:监利市教育实践学校5楼(教育巷靠交通路口);

电子邮箱:395402915@qq.com;

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中共监利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