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知

关于设置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货物新冠病毒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高风险货物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1〕10 号)要求,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设置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市属于湖北首站生产经营的增量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统一采样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并赋码。

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采样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货物承运、仓储管理等由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货物新冠病毒防控组指定相应的机构(公司)承办。

三、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核酸采样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货物搬运装卸等费用由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具体地址为监利市容城镇玉沙大道301号(监利万佳食品有限公司内)。

五、启用时间:2021年3月18日零时起。

六、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要按照“六专”管理要求设置,市场监管、卫健、商务、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驻点专班,加强日常监管。市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货物防控组安排专人加强指导协调。

附  集中监管仓驻点办公人员名单

监利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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